近日,姜堰政府网发布了区政府《关于天目山街道1片区(砂轮厂周边地块)A、B、C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》。
根据该公告,该片区三个段面的征收范围为:
A段:东至益民路,西至姜溱河,南至淮海路,北至鸡鸣路合围区域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;
B段:东至姜溱河,西至人民路,南至淮海路,北至巡特大队南侧东西路合围区域范围内(不包含皮防所、欧洲花园等)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;
C段:东至姜溱河,西至人民路,南至巡特大队南侧东西路,北至鸡鸣路合围区域范围内(不包含砂轮厂)的部分房屋及附属物。
根据该公告,该片区的搬迁期限为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10日。
与此同时,姜堰政府网还发布了区政府《关于印发天目山街道1片区(砂轮厂周边地块)A、B、C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》,详细提及了补偿、补助、奖励的标准。其中该片区的提前搬迁奖励费分为两个时段:
提前搬迁奖励第一时段(2020年10月12日-2020年10月31日),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%和房屋认定建筑面积500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。
提前搬迁奖励第二时段(2020年11月1日-2020年11月10日),按房屋评估价值的3%和房屋认定建筑面积300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。
(益民路)